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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环保局通过凌钢年产六百万吨钢产能环境现状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16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朝阳市环保局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吨钢产能环境现状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予以通过。
依据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凌钢集团环保违规建成项目及周围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以及对非违规项目的年度监测结果,凌钢集团附近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大气污染源排放均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污水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进行处理,全部回用,实现了污水零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